增值税会计处理三个变化

增值税会计处理三大变化

一、增值税“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由4个增加为10个

原二级科目4个:“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
新增加6个二级科目,增加后共计10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二、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所属的三级科目增加为10个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三、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