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技能职业考试取得资格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2018年参加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2019年取得资格证书,是否可以在2019年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福建税务答: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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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在2019年取得注明时间为2018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证书,是否可以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福建税务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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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现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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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于民生、简便易行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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