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组织职工疗养(去某地旅游)是否缴纳个税?

企业组织职工疗养(去某地旅游)是否缴纳个税?

厦门税务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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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按月代扣代缴的时候都按照5000减除费用吗?

新税法中,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按月代扣代缴的时候两个扣缴义务人都按照5000减除费用代扣代缴吗?

厦门税务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第六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其中,在计算税款时,累计减除费用,按照每月5000元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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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除?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除,在什么时间扣除?

北京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因此,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公司任职能按工资薪金扣缴个税吗?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自然人,在公司任职,能按工资薪金扣缴个人所得税吗?

北京税务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的规定,合伙企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所得,应比照“经营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还用办理自行申报吗?

北京税务答: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无需自行按月申报,若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文件规定情形,则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非居民个人2019年取得的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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