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会计处理三个变化

增值税会计处理三大变化

一、增值税“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由4个增加为10个

原二级科目4个:“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
新增加6个二级科目,增加后共计10个二级科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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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6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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