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是否可以凭开票方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答:丢失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发票联、抵扣联均丢失的,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是否可以凭开票方记账联的复印件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答:丢失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发票联、抵扣联均丢失的,可以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发票记账联复印件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纳税人如何预约领购发票?
答:(一)手机税税通操作方式
1.确认登陆身份,在申请发票邮寄前,您需要将手机税税通的登陆身份切换为领票人身份。
2.申请发票邮寄,点击“手机税税通——首页——发票邮寄”模块。
3.选择邮寄方式,进入“发票邮寄”模块后,对初次使用发票邮寄业务功能的纳税人,系统会展示《发票邮寄需知》,纳税人需勾选“我接受”并进行确认才能继续操作。
4.确认发票种类,点击“确认”后[……]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因此,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也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
1.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外出经营前,应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主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时,应注意表中“经营方式”须包含“19建筑安装”或“20装饰修饰”类别范围,且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国标行业(主)或(附)”中须包含建筑业,否则项目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将无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开票征收。
2.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
纳税人首[……]